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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不好“混”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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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南燕 @ 2007-01-11 11:30:50
宁波网消息称,日前,中组部、人事部印发《公务员考核规定(试行)》。《规定》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,体现了“以人为本”的原则,更强调能上能下,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,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,对不称职等次的,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。

  目前,考公务员热一浪掀过一浪,说白了很多人都是冲着公务员这只“铁饭碗”而来。当上公务员,就尤如进了人生“保险箱”。公务员,吃、穿、用都来自人们,理应为人民服务。然而,公务员队伍里不乏有一些“阿混”之徒。为此,《规定》的试行,对加强公务员队伍,塑造人民公仆良好形象,提高为民办事质量和效率,无疑是一种促动。

  时下,众人有当公务员的意愿无可非议,但当公务员如果单单为了谋取优厚待遇,为了自己个人私利,那么这种目的就有违公务员的神圣职责。所以,《规定》试行后,如果能够真正利用好这把“铁尺子”,对公务员队伍进行实实在在的衡量,让干好的有位置,让混日子的“离岗”、“下岗”。通过严格试行《规定》,从而改变公务员是过生活、混日子最好职业的不良印象。

  作为公务员,应当以一种理性的态度认真落实好《规定》。实践证明,想在公务员队伍里“混”,最终会在阴沟里翻船。而今天《规定》的试行,一方面为某些“阿混”公务员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,同时,我们应当看到该《规定》是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,体现了对公务员的真正重视、真情关怀和真心爱护,在《规定》面前,理应自我加压、自觉落实。

  最后,值得提醒的是,《规定》的试行,不仅是针对那些最基层办事员的,更要针对那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。坚持在《规定》面前,无论官大官小,一视同仁,赏罚分明。否则,《规定》只能是一纸空文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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